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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下半年中药学本科实践考试的通知
2018-09-14 00:00  

考试时间:2018915(沈阳校区)、16日(本溪校区)

实验科目:中药制剂分析、分析化学、药理学

要求:

1)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牢记自己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号,随时接受监考、巡考及有关人员的核查。未准确填写准考证号信息的试卷不予上报实践成绩。

2)参加实践考核的考生需自备白大衣,带笔,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(实验室无租赁白大衣服务)。

3)实验考核考前20分钟到场,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按缺考处理。

4)实践考核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。擅自离开考场者按考场违纪处理。

5)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、抄袭、替考等徇私舞弊行为的,要严格按国家考试处罚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人员和责任人。

6)未报考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实践环节考核。

分组名单请到QQ群文件下载《2018年下中药自考实践课考试考点及分班安排》

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考试,否则按缺考处理,考试费作废。并提前确认好“考点、考场、考试时间、序号(座位号)”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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