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5月31日至6月2日,持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《2017年4月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》到本人自学考试报名所在地招考办(联系电话)报名申请成绩复核,填写《自学考试分数复核申请登记表》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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